工资都是伪造的?!2019年工资与社保的这4个方面将严查?!
上传时间:2019-08-15 13:30:43浏览:0
内容摘要:日前,相关部门公布了10大涉税犯罪典型案件,会计人有没有关注呢?其中,虚列人员工资情况,在个别企业中还是有可能存在的,这些企业总觉得没举报、金额又小、又碰不上税局上门检查,查不出来,这是大错特错的。下面郑州注册公司小编带您详细了解一下吧! 工资单造假?罚!!! 经典案例再现:深圳市税局第三稽查局对某工程
日前,相关部门公布了10大涉税犯罪典型案件,会计人有没有关注呢?其中,虚列人员工资情况,在个别企业中还是有可能存在的,这些企业总觉得没举报、金额又小、又碰不上税局上门检查,查不出来,这是大错特错的。下面郑州注册公司小编带您详细了解一下吧!
该公司主要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业务。税务稽查人员在查前分析中发现,该公司属知识密集型行业,主营业务为提供工程咨询等劳务服务,成本费用主要为人力成本。根据这一特点,稽查人员决定将工资费用稽核作为检查重点。 经过对应付工资明细账进行审核,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计提工资费用与实际发放的工资金额不一致,一些月份甚至相差将近20万元。稽查人员查看账目中的相关凭证及企业纳税记录,发现该公司每月按工资表计提工资费用并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在实际发放工资时却按不同的金额做账,并且记账凭证后只附一张银行代收付业务委托书,上面只有一个代发工资的总金额,并没有员工工资的详细发放清单。 税务稽查人员约谈了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向其进行了税法宣讲,该企业最终向税务机关提供了真实工资发放清单和银行转款记录。企业负责人承认,由于工资实行提成制度,员工每月收入与其业务量变化挂钩起伏较大,为让员工少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采取了工资单造假的方式。根据该企业的违法事实,稽查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这个案例是不是很眼熟?实际中,经常碰到企业虚列人员工资、工资单造假的方式来达到少缴纳个人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这样的案例实在是太多了! 二、编造虚假工资表 少代扣代缴个税受罚 ...... 2019年起 二、核查企业职工人数、薪酬标准是否存在异常。 三、检查“账实”差异。 四、结合第三方信息分析企业数据。 企业违法会计有责任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涉及税收违法行为,会计有什么责任和义务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如果公司被税务检查,作为参与财务核算的会计人员必须配合检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这是会计人员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个就是被推送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依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
其中,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就包括经法院裁判确定的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团伙成员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如果是负有直接责任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税务机关可以依法一并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以及直接责任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
简单来说就是会影响财务人员的征信制度,进了会计诚信黑名单,会严重影响到会计人的生活。
第三个就是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可是有好多罪名,明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比如:
一旦公司出现税收违法犯罪,作为公司的会计人员,很可能被界定为属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此外,根据《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因发生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处罚期届满前,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最后送给企业和会计的提醒
上一篇:来了!金蝶日常账务处理详细步骤!

扫一扫,添加微信好友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