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的相关涉税问题
上传时间:2019-09-26 10:15:56浏览:0
内容摘要:问题描述我们是一家投资公司,前段时间收购A公司股权及债权,先支付了30%款项,但后来由于第三方进入,该收购宣告失败,对方除退回来我们的收购款外,还退回一部分违约金,请问这种情况,收到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专家回复收到的违约金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问题描述
我们是一家投资公司,前段时间收购A公司股权及债权,先支付了30%款项,但后来由于第三方进入,该收购宣告失败,对方除退回来我们的收购款外,还退回一部分违约金,请问这种情况,收到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专家回复
收到的违约金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因此股权及债权的收购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因此,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扫一扫,添加微信好友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