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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法律法规

上传时间:2021-12-22

条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强化代扣代缴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代扣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1] 目前,中国适用代扣代缴的税种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会受到什么处罚?承担什么责任?有没有明确的依据?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关于扣缴义务人法律责任的规定如下:第六十一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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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分录怎么写 1、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扣缴该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工资”帐户,贷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 2、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情况:一是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企业。

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 扣缴义务人按照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并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通知略)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 条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强化代扣代缴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代扣代缴的含义和作用 代扣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1] 目前,中国适用代扣代缴的税种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资源税。

根据税收法律的规定,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劳动报酬的支付方有义务在支付劳动报酬时将乙获取劳动报酬所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予以代扣代缴。 由于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扣代缴的税款本质上是代替乙将其个人所得税缴纳给税务机关,该税款实质上是乙缴纳给税务机关的。

SP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 中经常会和向自然人支付款项(工资薪金报酬、劳务报酬、经营款项等),那么公司在向自然人实际支付款项时候是否应该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 这个其实依旧困扰着一些会计人。 当然,公司在向和自己建立劳动关系的雇员支付工资薪金时候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陵水法律问答顾问:59:30 解答 你好,关于个人所得税是公司交还是个人交的问题,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一般由支付工资(或个人所得)的企业或单位代扣代缴,不需要哪些步骤或者手续。 按照税率在当月工资表中代扣,月度申报即可。

按照法律,单位具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一、法律依据:单位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不得拒绝。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提醒: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 又一省明确! 4月1日起,劳务报酬代开发票不预征个税! 支付方支付劳务报酬时务必代扣个人所得税(内附较新较全劳务报酬财税处理) 1 黑龙江省明确! 4月1日起,劳务报酬代开发票不预征。

向个体工商户付款需要代扣代缴吗 其经营所得 (含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支付方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 (试行)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第四条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八。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作为支付方的法定税收义务,在履行的过程中稍有不当,就会给企业带来法律及税务处罚风险,本文结合一个高法案例和一个税务稽查案例梳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情形以及个税计算,帮你化解个税代扣代缴风险。 一、多扣个税未缴纳的法律及税

代扣代缴是什么,代收代缴的区别代扣代缴,是依照《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从纳税人持有的收入中扣取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一种纳税方式。包括:(1)向纳税人支付收入的单位和个人;(2)为纳税人办理汇总存贷业务的单位。

非居民企业将股权转让给境内企业,如果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那么受让的境内企业即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非居民企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支付给境外个人出口项下的佣金免个人所得税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发生地在中国境外的所得不在征税范围之内,故境外个人取得的发生在境外的佣金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支付单位也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第九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发行人作为被投资企业,不负有代扣代缴义务。弘润盈科、昆山璟奥出具的说明,其正在办理相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尽管《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已经规定了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我们仍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避免实践中由于约定不明或当事人对协议和法律规则的理解不够而造成未纳税或未及时纳税的情形。

代开发票单位在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 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除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外需要代开发票的,仍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同样,对于非居民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境内支付方(国内企业)具有代扣代缴的法定义务。 因此,代扣代缴是法定义务,根本就不是可以根据自己意愿来决定是否扣缴的问题,否则国内企业将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19年5月份,已有部分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发布文件表示,自然人代开发票,如果所得项目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税务机关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相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打印“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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