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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上传时间:2020-07-03 11:13:29浏览:0

内容摘要:1.《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需要 纸质文书 纸张尺寸A4 原件 1份 复印件 0份) 点击下载:示例文书表格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需要 纸质文书 纸张尺寸A4 原件 1份 复印件 0份) 点击下载:示例文书表格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






1.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需要 纸质文书 纸张尺寸A4 原件 1份 复印件 0份) 点击下载:示例文书表格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需要 纸质文书 纸张尺寸A4 原件 1份 复印件 0份) 点击下载:示例文书表格 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
◆ 企业法人变更名称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相应变更名称的,提交企业法人的登记机关出具企业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 变更地址的,提交变更后地址的使用证明。
◆ 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 变更资金数额的,提交主管部门(出资人)或企业法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
5.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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